您好,欢迎访问这里是您的网站名称官网!
新闻资讯

服务热线400-123-4567

常见问答

首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答

秦皇岛市大学生2026年度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9-17 10:13:01点击:

  

秦皇岛市大学生2026年度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自2025年起,取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起付线.大学生学籍地参保缴费更优惠。

  调整大学生参加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自2025年起及以后年度入学大学生,在集中征缴期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学年(含新生、老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大学生,不再提高筹资标准,按照当年度筹资标准×学年缴纳。(例如:2026年度四年制本科生,一次性趸交额度400元×4年,共计1600元。)

  不能。只有在秦皇岛市学籍地以大学生身份通过学校统一参保的,才可享受秦皇岛市针对大学生制定的倾斜政策,如果学生不通过学校参保登记缴费,则属于普通城乡居民参保,不享受以上政策。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参加高校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

  1.京津冀直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异地就医备案,享受京津冀优质医疗资源。

  根据《河北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政策措施》,“新生入学和老生开学报到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费用纳入高校代收费目录”,由所在高校统一代收代缴。

  近亲属在河北省内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可以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共济给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缴费。大学生也可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近亲属的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医疗费用。

  可以,需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方式如下:1.到就近秦皇岛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综合服务终端(刷脸设备)进行刷脸认证激活。2.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参保地并登录个人信息,点击菜单栏【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操作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3.微信搜索进入“我的医保”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医保凭证】,选择【激活凭证】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4.打开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进入“医保电子凭证”官方小程序,登录相关信息并按提示操作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如果大学生已在原籍地参保并缴费,需先到原籍地经办机构办理退保退费手续后,再参加高校所在地、学籍地医保,享受秦皇岛市大学生特殊医保待遇政策。

  主要用于支付门诊统筹费用、一般诊疗费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住院费用、缴纳大病保险费用及政策规定应由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京津冀直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是多少?

  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外定点(不含京津直接定点)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衔接。参保人患病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2025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7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40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合规医疗费用,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报销,具体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为60%,10万元至20万元为70%,20万元以上为75%。

  持医保电子凭证(河北省社会保障卡)在京津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报销。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合规医疗费用予以结算。

  参加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因寒暑假返乡、实习等原因选择在京津冀外其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需严格执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者门户网站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直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他人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及患者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网上备案需填写社会保障卡号码)。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需早于就医时间;如因病情紧急先行住院人员,自入院之日起10日内(参保人员需将申请日期调整至入院日期,方可进行结算报销)进行备案;如未按照要求备案,则无法报销。

  1.持医保电子凭证(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报销。办理省外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报销。国家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可到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

  注:在校大学生在省外户籍地或实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符合秦皇岛市居民医保就医规定的,先现金垫付,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保险机构结算,可享受与秦皇岛市同等级别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持医保电子凭证(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的,按我市异地就医政策享受待遇。

  1.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参保人的户口本复印件;3.参保人的社保卡复印件(激活社保卡银行功能)若无社保卡可不提供复印件;4.参保人的银行卡复印件;5.住院收费收据原件(电子发票需打印纸质版);6.住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7.住院汇总明细清单原件;8.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费用;6.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作临时调整。

  1.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社保卡业务办理:社保卡申办、补办或密码重置:请去定点银行网点办理(可在“秦皇岛人社12333”公众号--“我的社保”菜单中查询),详情请咨询12333或。

相关标签: 常见问答